随着春节的临近

火车票一票难求

飞机票水涨船高

长途客车不舒适

感觉都要崩溃了

面对这种现实很多人选择开车回家

也有不少小伙伴选择一起拼车回家

既经济又方便

然而,拼车的背后也暗藏的一堆“陷阱”车上乘客意外受伤,该谁来出医疗费?

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车主被罚款,乘客是否需要分担罚款?

……

别急!小编来和您说说春节拼车那些事儿

No.1有偿拼车涉嫌非法营运?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有偿拼车行为的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其表现形式、主观目的、行驶路线和收取费用等特点分析,有偿拼车行为并不当然构成非法营运。

首先,有偿拼车的私家车主一般都有正当职业,并不以运输为营业,而非法营运车辆的车主主要以营业为目的。

其次,有偿拼车的目的地通常以私家车主的到达地为准。而非法营运车辆,一般都在固定时间地点等待路人的搭乘,目的地由乘客决定。

最后,有偿拼车的费用一般只分摊行驶成本,如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而非法运营的车辆只收取金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但是!!!如果收取的费用超出了私家车辆的行驶成本,则认定为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一旦车主的行为被认定为是具有营利目的的,则构成非法营运。

No.2无偿拼车出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担责? 无偿拼车实质上属于“好意同乘”,具有方便他人性质的无偿搭顺风车。但车主对于“好意同乘”所造成的损害并非必然免责,关键要看车主是否存在过错。作为邀请他人拼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负有安全驾驶责任,如果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适当减轻其责任。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种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时,应当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发生的是单方事故,车上搭乘人员的损失赔偿,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只有在车主投保了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才会在保险限额内予以理赔。

No.3车主与拼车者之间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书面协议? 拼车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两者均有法律效力,但一旦产生争议,口头协议往往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认定,相对而言,书面形式会更清晰地反映双方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也具有与书面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拼车协议是一种对拼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责任等权利义务的一种约定,这种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对拼车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隐患可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

NO.4拼车返乡前,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拼车前,乘客要仔细查验车辆证件、保险等是否齐全,车辆是否经过年检,司机是否有驾车资质等;行驶过程中要敦促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饮酒、疲劳驾驶,不得超载超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时,驾驶人也要提醒拼车人,系好安全带,不可强求司机违法行驶和故意做其他危险动作。

路途再远,也要回家过年平平安安,是最大的心愿。

铁东法院衷心祝愿返乡游子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图片来自网络)原标题:《回家路上,和您说说 “拼车”那些事儿》